外国语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1-10-03 浏览次数: 1840

为做好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让辅导员明确工作任务,更加具体、规范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我院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制度。

 

一、总体规范

 

1、辅导员在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

2、本院辅导员实行“条块结合”的分工形式,每位辅导员既要负责“党、团、学”所分管的单项工作,又要负责规定年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每学期初根据院、院学生工作计划,辅导员要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在工作中根据工作的随机性、临时性制定周工作计划。

4、按时参加院辅导员工作例会,每人都要有准确、详细的工作记录,及时记载学院布置的工作、本人的阶段工作设想或思路、本职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与学生谈话、参加班会、进行年级讲评、学生干部会等,以及深入寝室,检查学生上课和晚自习等情况。工作记录随时接受校、院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

5、辅导员一般每周与学生个别谈心不少于3人。至少每两周参加一次学生班会,每月一次班会。每周检查学生上课二次、宿舍卫生一次,每周至少检查学生晚自习一次、深入寝室两次。

6、辅导员每学年进行一次本年级学生综合测评,应秉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测评成绩及时公示,做到学生没有异议后结果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7、开学一个月内应对所负责的年级学生的上学期的学习成绩进行统计分析,特别对学习差和留降级的学生应查明原因,并制定帮扶措施。

8、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由辅导员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上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

9、辅导员实行“坐班制”,有上课任务的辅导员应合理安排本岗工作,因事离岗,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基本工作制度

 

(一) 辅导员例会制度

每周五上午举行由专兼职辅导员参加的工作例会,会议由学生工作负责人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上周工作;讨论分析,总结经验;布置下周工作。

(二) 辅导员值班制度

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工作的实际,安排专兼职辅导员每天值班,深入学生寝室、教室,检查学生学习、生活秩序,发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三) 辅导员召开班团会制度

专兼职辅导员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班、团干部会议,总结、布置工作,并认真填写辅导员定期召开班、团干部会议记录表。

(四) 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院制度

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建立和保持与学生家长之间的长期联系、及时沟通的有效渠道。把学生在校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及时反馈给家长,让家长能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具体情况,也能从家长那里了解学生在校外的相关情况,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和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其联系方式可采取电话、书信、发电子邮件或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

1、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学生思想状况出现重大变化,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学生学习成绩下滑,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学生行为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2、要求:特殊学生要经常联系;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一般学生要保持联系;做好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工作记录备查。

(五) 学生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的学风建设,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加强与各位人课教师之间的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学生辅导员应深入课堂,与任课教师共同促进学生的学习。

1、每学期开学之初,辅导员必须到教室检查学生上课情况。

2、辅导员要与任课教师相互交换联系方式,每个月至少与任课教师联系一次,以了解和交流学生的学习情况。

3、为充分、全面了解各门课程中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辅导员每学期至少要听课2次以上。

4、每次听课,辅导员要认真填写好辅导员听课表,并定期总结听课情况,每学期末随工作总结一并交学院检查。

(六) 学生辅导员赴学生寝室访谈制度

1、学生辅导员每周应到学生寝室1次左右,以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寝室建设达标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的寝室安全意识,促进各寝室的室风建设,使学生寝室呈现健康、活泼、向上的良好风气。

2、辅导员应在寝室访谈过程中,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发现学生在各方面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学生解决这些问题。

3、在访谈中,辅导员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要注意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友爱,促进寝室的安定团结,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

4、在访谈中,辅导员应着重关注有困难的学生,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问题。一旦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应给予及时疏导,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应立即上报至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对于生活上、学习上及其它方面有困难的学生,辅导员应了解他们的具体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5、辅导员要做好每一次寝室访谈的工作日记以备查。

(七) 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

辅导员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是为了在工作中能准确、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学生朝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

辅导员在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更要注意与学生谈话的方式和谈话的技巧,以热诚的态度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烦恼。谈话内容参考如下:

1、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认清当前的政治形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并根据情况,帮助他(她)分析所面临的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和今后自己发展的方向,最终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3、在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谈话中,应注意挖掘和分析这类学生成绩差的原因,与学生共同商量和制定提高学习成绩的具体有效措施,督促他们在学习上寻求一种促使自己不断进步的学习方法。

4、定期检查学习差、纪律差等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状况,尽量排除影响其学习进步的不利因素,促使学生在行为上加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以达到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

5、对于思想上出现重大变化或心理产生问题的同学要及时谈话,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找到对策,并做好周边同学的工作,对有特殊情况的同学多关心,多关注,班干要随时掌握该名同学的动态,杜绝重大后果的产生。

6、作好与学生个别谈话的记录,不断总结每一名学生在各方面的情况,以便为下一步教育作好准备。

(八) 文明寝室建设达标制

文明寝室要求:

1、制度建设完善合理,制定寝室公约并予以张贴,建立优秀高年级学生、学生党员联系寝室制度,拟订寝室学习合作计划。

2、学习风气良好,无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现象,学习成绩整体良好,平均中上,无重修。

3、清洁卫生状况保持良好,整洁优雅,历次评比成绩优良。

4、严格遵守学生寝室管理规定,遵守安全规定,按时作息,无沉迷于电子游戏等现象,无其他不良记录。

5、人际关院和谐,寝室和睦温馨,互相关心,团结互助,集体主义精神得到发扬。

6、积极组织及参加集体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7、辅导员要对学生文明寝室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开展年级寝室评比活动,并予以公示。

(九) 学生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管理制

在学校、学院根据学生的特点与爱好开展的各项学习、学术、文体、科技创作等活动时,辅导员要积极组织、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使学生在活动的参与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增强竞争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1、辅导员要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指导。

1)每学期每个年级要组织三次以上主题班会。

2)指导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发明、社会实践、计算机程序设计、文娱体育活动,参加专业性学习竞赛,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大学生英语竞赛、创业计划大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体育竞赛、艺术类竞赛等活动。

2、要加强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管理。

1)要尽可能提供保障条件,使活动能顺利开展;

2)要注意落实审批程序,加强课外学习活动的过程控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十) 选科课程组织管理制度

学生学习实行学分制后,因各个学生选课不同、上课时间不同而形成学习分散,班级观念淡化,因此,辅导员要加强学分制下学生学习情况的管理。

1、按教学班设立课程学习组和课代表。组长负责本组成员的上课出勤、课程学习等工作,课代表负责与任课教师联院等。

2、辅导员要加强与课程学习组组长之间的联院,随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十一) 辅导员签到制度

各年级辅导员不但要加强下班、下寝室工作制,还要坚持签到制度。根据学院行政统一安排,在适当尊重辅导员工作灵活性、突发性等特点的情况下,要去所有专兼职辅导员每天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上下班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分,下午230分,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履行请假手续。

(十二) 辅导员请假制度

辅导员的工作性质特殊,学生在发生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需要联系的就是辅导员,根据现实情况,学院要求辅导员周末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南昌,保证能随时到岗开展工作,放假期间应做到晚走早归,确保学生安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昌,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及时返校。

(十一) 辅导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

专兼职辅导员要根据学校以及学院学生工作要点,制定自己工作计划,对自己工作进行总结,专职辅导员应根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及时总结,撰写德育论文。

(十二) 辅导员工作评比制度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于每个学年结束时对专兼辅导员工作记录进行检查,并对学院辅导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进行学校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