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考试缓考申请表
发布时间: 2016-12-12 浏览次数: 4061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学生因参加考试、因病住院、因公出差等原因无法参加正常考试,应办理缓考手续。具体程序为:学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缓考申请表》,并于考试前提交书面申请,经分管教学学院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如申请者本人无法办理缓考手续,应委托他人办理。凡未办理缓考手续,一律按旷考处理。考试开始后不再办理缓考申请。缓考与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同时进行,平时成绩、实践成绩仍计入总评成绩。

 

申请程序:下载、填写好个人信息、缓考课程信息(课程号、课程全名)、缓考理由——打印一式2——学生所属单位审核(名达楼1210——课程管理单位盖章(名达楼1206——教务处信息科(先骕楼5235室)

 

办理时间:每周五9:00-11:00,14:30-16:30(考试周期间上班时间均受理)

 

提醒:1、办理缓考申请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复印件、出差通知等)。

    2、缓考申请最晚应在该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前办理,逾期不候。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考试缓考申请表.doc